第十三章
事奉的供養
在上一章中,保羅已經處理了關於祭偶像之物所提出的問題。他藉此機會指出,在道德上無關緊要的事上,基督徒應當考慮軟弱、有偏見和迷信之人的顧忌。他教導我們,若能在不違背自己良心的前提下,應當適應那些啟發較少之人的良心。就他個人而言,只要世界還存在,如果運用自由會危及任何軟弱弟兄的良心,他準備限制自己的基督徒自由。但保羅總是緊跟著他寫信對象的思想,他剛做出這番強調,就想到哥林多那些對他不滿的人,會利用他的自我犧牲大做文章,私下或公開地宣稱:保羅說這些話固然好聽,但事實上,他在教會中岌岌可危的地位,使他不得不克己並向眾人作眾人。他的使徒職分基礎如此不穩,以至於他別無選擇,只能討好各方。他與最初的使徒們不在同一個平台上,那些使徒可以理直氣壯地堅持自己的使徒身分,要求免除體力勞動,並要求教會供養他們及其妻子。保羅保持單身,親手做工供養自己,在軟弱的人中作軟弱的人,因為他沒有要求供養的權利,且自知其使徒身分受到質疑。因此,他帶著些許情有可原的激動和義憤,斷言自己的自由與使徒身分(林前 9:1-2),並證明自己有權享有與其他使徒相同的特權與供養(林前 9:3-14);隨後在第十五至十八節,他給出了放棄正當權利的真正原因;並在林前 9:19-22 中,重申了他一貫遵循的原則,即「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適應所有人無害的偏見與軟弱,「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
保羅確實擁有某些權利,他決心要讓這些權利得到承認,儘管他放棄了它們。他堅持認為,如果他認為合適,他可以要求教會供養他,而且不僅是維持他甘願過的那種簡樸生活,而是提供他日常生活的舒適。例如,他說,他可以要求教會讓他帶著妻子,並支付他自己和妻子的旅費。其他使徒顯然在使徒旅程中帶著妻子,並可能發現她們在幫助福音進入東方和希臘城市深閨婦女中很有用。他還說,他可以「不作工」;也就是說,可以停止製造帳棚,轉而依靠信徒的支持。他對那種否認他這種支持的卑劣、惡意或錯誤的精神感到憤慨。
保羅將這種對支持和特權的要求建立在幾個基礎上:1. 他是一位使徒,而其他使徒享有這些特權。「難道我們沒有權柄娶信主的姊妹為妻,帶著一同往來,彷彿其餘的使徒和主的弟兄並磯法一樣嗎?獨有我與巴拿巴沒有權柄不作工嗎?」他對自己使徒身分的證明是簡潔的:「我不是看見過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嗎?你們不是我在主裡面所作之工嗎?」沒有看見過復活後耶穌基督的人,不能成為使徒。使徒必須是復活的見證人,並藉由在死後看見活著的主而具備資格。但似乎有人常以此攻擊保羅,說他不在基督復活後顯現的那些人之中。因此,保羅無論是在他的演講記錄中,還是在書信中,都堅持他在往大馬士革的路上看見了復活的主。
然而,並非所有在基督復活後看見祂的人都是使徒,只有那些受祂委託作見證的人才是;保羅認為哥林多人可以從他傳道在他們中間的果效,推斷出他確實受了這樣的委託。哥林多教會就是他使徒身分的印證。當他使徒工作的真實性和成功如此顯而易見時,糾結於他蒙召的時間和方式又有什麼意義呢?主已經認可了他的工作。在吸引世人矚目的成品面前,現在才去問建造者是否是建築師,已經太遲了。願每一位牧者都能如此證明其職分的有效性!
2. 保羅堅持他獲得支持的權利,是基於人類事務中普遍遵循的報酬原則。士兵打仗不自備糧餉,而是期望由他為之而戰的人提供裝備和維持戰力。園丁、牧人,每一位勞動者都期望,也絕對有理由期望,他所付出的辛勞至少能讓他舒適地生活。
儘管制定絕對的工資法規很困難,但至少可以確認這一自然原則:各類勞動的報酬必須足以維持勞動者的生活與效率;此外,還有一些不可剝奪的人權,例如撫養家庭的權利(其成員應對社會有用而非負擔),以及勞動者應享有一定的閒暇與體力以供自己享受和獲益的權利。當理論、罷工和競爭的混亂戰爭平息,公正的工資法規確立後,這些權利將會得到承認與保障。令人遺憾的是,現在無須贅言,我們現代文明最顯著的結果之一,就是十九世紀的勞動者比古代奴隸享有的生活樂趣更少,我們已經忘記了「耕種的農夫理當先得糧食」這一基本法則。
為了不讓任何人假惺惺或無知地說:「這些世俗原則不適用於神聖事物」,保羅預見了這種反對意見並予以駁斥:「我說這話,豈是照著人的意見;律法不也是這樣說嗎?」我並非將僅適用於世俗事務的原則引入神聖的宗教。律法豈不是說:「牛在場上踹穀的時候,不可籠住牠的嘴」嗎?牠必須靠勞動生存。當牠打出小麥時,牠在工作中必須被允許一口一口地餵飽自己。律法這樣說,並非因為神特別關心牛,而是為了表達規範所有勞動者與其工作之間關係的法則——使那耕種的可以存著指望耕種,對自己的工作有個人利益,並能毫無保留地投入其中,確信自己將是第一個受益者。
「人當靠勞動生活」這一法則是一把雙刃劍。如果一個人生產了社區所需之物,他自己就應從生產中獲利;但另一方面,如果一個人不肯做工,就不可吃飯。只有生產他人所需之物的人,只有藉由勤奮或能力對社區做出貢獻的人,才有權獲得利潤。快速且輕易的資金操作、不為社區帶來任何實質利益的精明且冒險的投機,不配獲得報酬。那種急於通過一兩次對任何人無益的成功交易而致富的精神,是盲目、卑劣且令人鄙視的。一個人應滿足於靠他對社區的價值而生活。在這裡,我們的思想也常被商業的複雜性所困擾;但正因如此,我們更需要堅守幾個基本準則,例如「當貿易不再使雙方受益時,它就不再公正」,或者一個人的財富應真實反映他對社會的價值。對於個人在貿易、投機和投資方面的行為,良心若因效忠基督的靈而得到啟發,遠比任何貿易慣例或經濟理論更令人滿意。
3. 保羅要求教會支持的第三個理由是普通的感恩:「我們若把屬靈的種子撒在你們中間,就是從你們中間收割奉養肉身之物,這還算大事嗎?」保羅所建立的一些教會自發地承認了這一要求,並希望將他從為自己生計而勞動的必要中解放出來。他們感到從他那裡得到的益處無法用金錢來衡量;但出於無法抑制的感恩,他們不得不尋求減輕他的體力勞動,使他能自由地從事更高尚的工作。這種通過物質援助傳播福音的溢出,來衡量所吸收屬靈益處的方法,我想,那種吝嗇的基督徒怪物恐怕難以接受。
4. 最後,保羅從利未人的慣例推論到基督徒的慣例。無論是在異教國家還是在猶太人中間,在聖事中服事的人靠著百姓對聖殿的奉獻生活,這都是慣例。在猶太人中,利未人和祭司都是這樣被供養的。「主也是這樣命定,叫傳福音的靠著福音養生。」如果沒有關於此事的記載,我們或許會認為保羅只是在論證這是主的旨意;但在最初被差遣去傳天國福音的七十人所受的指示中,我們發現了這一點:「無論進哪一家,就住在那裡,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
沒有人會否認,受薪事奉的存在可能會導致弊端。如果沒有令人垂涎的聖職,基督教會中一些最災難性的濫權,以及一些最重大的政治問題,根本就不會出現。有利可圖的教會職位必然會激起不配之人的貪婪,並削弱而非增強教會的影響力。許多富有的教士對百姓的福祉毫無貢獻,而許多平信徒卻憑藉其無償的奉獻做了許多事。鑑於這些和其他弊端,我們並不驚訝地發現,好人一再認為,總體而言,如果沒有一個專門的階層將此工作作為唯一職業,基督教或許能更有效地傳播。但這種想法是反動且極端的,既被常識所譴責,也被我們的主和祂使徒的明確宣告所否定。如果事奉的工作要徹底完成,人們必須將全部時間投入其中。像任何其他專業工作一樣,它往往會做得不夠完善;我敢說,我們的方法中有許多是不明智的,有改進的空間:但事奉與國家的普遍智力水平保持同步,並且可以相信它會調整其方法,儘管對某些熱切的人來說太慢了,以適應實際需求。如果人們將全部時間投入這項工作,他們就必須得到報酬,這種情況在我們國家只要大多數牧者像目前這樣領取薪水,就不太可能導致太大的弊端。這幾乎不是任何急於將生命換成金錢的人會選擇的職業。如果平信徒認為貪婪在基督徒牧者身上比在基督徒身上更不體面,他們就已經採取了有效的手段來杜絕這種惡習。
保羅感到自己更有理由提出這些要求,因為他的習慣是在自己的情況下放棄所有這些權利。「我卻沒有用過這權柄,我寫這話,並非要你們這樣待我;因為我寧可死,也不叫任何人使我所誇的落了空。」在這裡,我們再次看到了那種健全的判斷力和誠實的心,他從不被自己的個人情況所左右,也不堅持認為適合他的就適合每個人。那些克己的人是多麼容易通過嘲諷那些無法追隨他們英雄榜樣的軟弱靈魂,來破壞自己的克己啊。那些能過簡樸生活並成就大事的人,是多麼容易讓那些較不強壯的基督徒去為自己對物質舒適的需求辯護。保羅卻非如此。他先為軟弱者打仗,然後聲明自己不參與戰利品。這個人是何等的高尚與睿智,他自己不接受任何報酬,卻不僅不輕視那些接受報酬的人,甚至不對他們漠不關心,反而以一種他們自己都不具備的權威力量為他們辯護。
他也不認為自己的克己有什麼值得誇耀的。他無意標榜自己比別人更無私。相反,他努力使這一切看起來像是強制性的,彷彿他別無選擇。他擔心如果他接受報酬,就會「阻礙基督的福音」。在保羅時代的希臘,一些最好的收入是由聰明的講師和演說家賺取的,他們吸引門徒,並引導他們進入自己的教義和方法。
保羅決心絕不讓自己被誤認為是其中之一。毫無疑問,他的成功部分歸功於人們認識到他的教導是愛的勞動,並且他是被福音的真理和重要性所驅使。任何內心受到驅使去說話的人,都能找到聽眾;他之所以說話,不是因為他因此得到報酬,而是因為他內心有必須表達的東西。
保羅說,這就是他的情況。「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他蒙召事奉的經歷如此特殊,如此清晰且明確地宣告了基督的恩典與旨意,以至於他感到被一切能約束人的力量所束縛,必須獻身一生。保羅感受到了我們現在如此清楚看到的事實:他肩負著最沉重的責任。如果他拒絕傳道,如果他抱怨待遇不公,並要求更高的條件,並退出基督教的積極傳播,誰會或誰能接手他放下的任務呢?但保羅雖然不能不意識到自己對基督事業的重要性,卻不願因自己艱苦的勞動而居功,因為他說,他無法逃避;這是不得已的。無論他是甘心還是不甘心做這項工作,他都必須做。他不敢退縮。如果他甘心做,就有賞賜;如果不甘心,他依然受託付了一項他不敢忽視的管家職分。那麼,他甘心獻身於這項工作,得到的賞賜是什麼呢?他的賞賜是「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他將自我犧牲的福音與任何金錢或報酬的念頭分開,並將其作為主最合適的代表,免費提供給最貧窮的人,這種深切的滿足感對他來說就是足夠的賞賜,且遠比他曾經得到或能想像到的任何其他賞賜都要大得多。
換句話說,保羅明白,無論其他人如何,對他而言,除了傳福音別無選擇;唯一的選擇是——他是要作為一個受託付的奴僕去做,無論多麼不情願都必須忠心,還是要作為一個自由人,全心全意地去做?不情願的奴僕得不到賞賜;他只是在履行一項強制性的、不可避免的義務。然而,自由人可以期待賞賜;而保羅選擇的賞賜是——他什麼也不要——在通常意義上什麼也不要,但實際上卻是所有賞賜中最深沉、最持久的:那種知道自己白白得來,就白白捨去,並將福音提升到一個完全不被私慾嫌疑或任何世俗迷霧所遮蔽的境界的滿足感。
在拒絕金錢報酬時,保羅遵循了他將自己作眾人僕人,並完全且專注地為他人利益而活的總原則。「我雖自由,無人轄管,但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為要多得人。」正是從保羅那裡,路德得出了他的兩個命題,並將其作為他那篇震撼整個歐洲、帶來新生命的《論基督徒的自由》的基調:「基督徒是萬人之自由的主,不受任何人轄管;基督徒是萬人之忠心的僕人,受眾人轄管。」因此,保羅對所有人的獨立,是為了更有效地使自己成為眾人的僕人而採取並維持的。對猶太人和律法之下的人,他作了猶太人,守安息日,給提摩太行割禮,禁戒血,適應他們所有的顧忌。對那些在律法之外、在希臘長大的人,他也順應他們,自由地進入他們無害的習俗,不稱任何食物為不潔,不訴諸摩西律法,而是訴諸良心、常識和他們自己的詩人。「向什麼樣的人,我就作什麼樣的人,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這是一條除了具備廣闊同情心與愛心、清晰理智和徹底正直的人之外,無人能採取的道路。
因為保羅絕非僅僅是一個寬容主義者。雖然他在所有僅涉及外在儀式、不觸及道德與信仰本質的事上,順應周圍人的做法,但他同時對基督徒信條的主要條款持有非常明確的觀點。任何程度的寬容情感,都無法誘使一個有思想的人去阻礙在所有重要問題上形成觀點。相反,在宗教問題上,擺脫傳統主義或權威暴政的唯一途徑,在於個人的探究和對真理的確認。自由探究是我們發現真理的唯一工具;通過追求這種探究,人們有望在宗教信仰以及其他事物上達成某種共識。毫無疑問,生活的公義勝過信條的純正。但難道不能兩者兼得嗎?活在靈裡,溫柔、貞潔、節制、公義、慈愛,勝過理解靈與神以及我們自己的關係;但人類的心靈永遠不會停止尋求滿足:而真理,越清晰地被看見,就越能有效地滋養公義。
此外,保羅心中還有一個目標,這使他的寬容不至於墮落。他尋求向人推薦自己,不是為了他自己,而是為了他們。他看出,良心上的顧忌不應與對真理的惡意仇恨混為一談;如果我們要對他人有幫助,就必須先肯定他們已經擁有的美善。敵對的批評或為了勝利而進行的爭辯,產生不了任何有價值的結果。勝利者虛榮的狂喜,失敗者頑固與苦毒——這些比無用更糟,是缺乏同理心的爭辯所帶來的倒退結果。為了消除一個人的困難,你必須從他的角度去看,並感受他所感受的壓力。「古代除了一位演說家之外,最偉大的演說家曾留下紀錄,說他研究對手的論點時,其專注程度甚至比研究自己的論點還要高,如果不是一樣高的話」;當然,那些沒有進入異議者觀點的人,很可能對他們說不出什麼重要的話。為了「得著」人,你必須相信他們有看見真理的願望,並且你必須有足夠的同理心,能用他們的眼睛去看。父母有時會因為無法用年輕人的眼光看事物,並堅持那些令孩子反感、只適合成年人的宗教外在表現,而削弱了對孩子的影響力。孩子對公義和勇氣有高度的敬重,也能對自我犧牲、真理和純潔的展現做出回應;也就是說,他們有能力欣賞並採納基督徒品格的精髓。但如果我們堅持要他們表現出與其天性相悖的情感,以及那些必然令人反感且徒勞的行為,我們更有可能將他們從宗教中推開,而不是吸引他們。讓我們謹慎,不要在並非絕對必要的情況下堅持改變行為。讓我們謹慎,不要在年輕人的心目中將宗教等同於外在事物的僵化順從,而不是內在愛與良善的精神。你是否正在努力得著一些人?那麼,讓使徒的這些話警告你:不要尋求錯誤的東西,不要從錯誤的一端開始,不要以你的所有觀念被執行、所有習俗被遵守的精確程度,來衡量真理對那些你試圖贏得的人所產生的影響力。人性是無限多樣的,往往對神聖之事的真正敬重,會偽裝在對所有顯明敬虔與虔誠的常規方式的激烈背離之下。將你自己置於那尋求者、困惑者、苦毒者的位置,找出他裡面的美善,在合法的範圍內耐心地適應他的方式,你就會因「得著一些人」而得到獎賞。
宗派立場介紹(本站譯者收錄,非本文文獻)
1. 「4. 最後,保羅從利未人的慣例推論到基督徒的慣例。」:本段反映了新教對於聖職人員供養的普遍支持立場;部分激進宗教改革派或強調「平信徒皆祭司」的宗派,則可能主張牧者應完全自給自足,不應設立專職受薪的聖職階層。